我局收到傅钦芳、付有福、付冬梅申请拆建的相关材料,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为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我局拟对傅钦芳、付有福、付冬梅地块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我局国土空间和村镇规划管理股查询。
一、用地位置:连州市连州镇城隍街71号
二、用地资料:
证载宗地面积:124.34平方米;
建设总规模:1层:
内容详见附图。
三、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日起10日内。
附: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有效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在公示有效期内交至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收。咨询电话:0763-6633086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